本市自願檢視報告之編製,基礎始於2016 年7 月本市永續會第44 次會議結論,依據本市策略地圖所訂定的既有永續發展指標,建議與世界城市數據委員會(World Council on City Data, WCCD)ISO 37120 指標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之指標(Indicator)進行比對。並建議深入針對聯合國永續發展指標,進行評估與分析各項指標內涵,以考量後續是否採用作為本市永續發展指標,並據此調整永續會工作組織架構。
歷經跨局處和專家學者多次討論與協商,於2017 年11 月永續會第49 次會議,討論及研訂本市優先推動的核心SDGs,並建議參考聯合國永續發展解決方案網絡( SDSN )及其他國際都市,以既有的臺北市永續發展目標、策略地圖為基礎,研議SDGs 指標對應之各項工作,並提出或修正策略、願景、目標及行動方案。
3 月份本市出訪美國,在紐約發表臺北市推動永續發展進展與SDGs 連結成果,會中亦正式宣告將接續紐約步伐,以「全球視野.臺北行動」的思維,在2019 年9 月正式發布「永續發展目標-臺北市自願檢視報告」。
延續2019年自願檢視報告之各項成果,重新檢視17 項永續發展目標與本市之關聯性,新增4 項優先目標。另因應COVID-19 疫情,本市各項防疫因應作為亦同步呼應7 項永續發展目標,於2020 年9 月正式發布本市第二本「永續發展目標-臺北市自願檢視報告」,持續滾動檢討調整各項工作,並定期公開各項成果,逐步邁向宜居永續城市之目標。
4月22日地球日(Earth Day),本市宣布「臺北市勇於承擔國際減碳責任,追求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願景,與全球共同努力確保氣候安全」,因此2021年自願檢視報告將聚焦於SDG 13氣候行動,展現各項SDGs與氣候行動之關聯和相關成果,逐步達成永續發展與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之目標。
於 2022 年,本市發布「臺北市 2050 淨零行動白皮書」,提出各項淨零行動計畫,因應國家淨零路徑發布,本市已將有關策略內化及增強中程減碳行動,另本府制定「臺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並經市議會三讀通過,是全國首部將 2050 淨零排放目標及路徑入法的地方自治法規,並為因應氣候變遷,持續以追求永續發展為目標。
本市回歸地方自願檢視報告「不遺漏任何人」的初衷,以打造「永續共融. 希望首都」為願景,透過都市再生、人本交通出發,到幸福育兒及樂齡關懷,及城市交流、國際合作成果,於2023年10月發布「2023臺北市自願檢視報告」,向市民展現市府團隊的永續施政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