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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性

指標11.1

到 2030 年,確保所有人獲得適當、安全和負擔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務,並改造貧民窟

指標11.2

到 2030 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負擔得起的、易於利用、永續的交通運輸系統改善道路安全,特別是擴大大眾運輸,要特別關注處境脆弱者、婦女、兒童、身障人士和老年人的需要。

指標11.3

到 2030 年,在所有國家加強包容和永續的城市建設,加強參與性、綜合性、永續的人類居住規劃和管理能力。

指標11.4

進一步努力保護和捍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

指標11.5

到 2030 年,大幅減少包括水災在內的各種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和受災人數,大幅減少上述災害造成的與全球國內生產總值有關的直接經濟損失,重點保護窮人和處境脆弱群體。

指標11.6

到 2030 年,減少城市的人均負面環境影響,包括特別關注空氣品質,以及城市廢棄物管理等。

指標11.7

到 2030 年,向所有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年人和身障人士,普遍提供安全、 包容、便利、綠色的公共空間。


階段性成果

 

 

山區道路維護

山區道路品質提升

針對列管山區道路,每年辦理路面、邊坡及相關設施之更新改善及環境美化維護等一般性維護與緊急搶災事宜,並規劃山區道路景觀環境改善,結合地方特色融入道路相關設計,以提升山區道路整體休憩品質。

 

 

 

 

 

 

市有建物及用地整合運用導向之都市發展(EOD)

短期內盤點現有市有建物及用地資源,調查地區需求的公共服務設施與機能,將閒置或低度利用空間轉為提供地區所需之相關設施。中長期則將配合舊有公有建物改建時,整合周邊公共設施及地區需求,採複合立體使用,原有之公共設施用地所騰出之土地,轉為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化之公共服務設施與機能,以原有公共設施用地面積滿足需求。

 

老房子文化運動

文化資產保護

為保存有形資產,登錄指定臺北市轄區內古建物及場域,辦理文化資產修復再利用及營運,一方面積極推動老房子文化運動計畫,另藉由文化資產主管機關文化局的輔導、補助及審查,協助各管理單位送交管理維護計畫、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等相關事宜,目標除在解決本市文化資產無人使用,造成環境髒亂與治安死角之問題,更進一步在使文化資產之價值得以彰顯。

 

貧窮人口救助關懷

依據社會救助法,針對落入貧窮線以下之家戶,辦理低收入戶家庭及兒少生活補助、就學生活及交通補助、生育補助、懷孕營養補助、三節慰問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多面向補助。本市近 5 年之貧窮人口比率均維持比率在 1.70%,2021 年列冊本市低收入戶共計 2 萬 1,647 戶、4 萬 4,678 人。

智慧站牌

運輸資訊智慧化管理

運輸系統之智慧化可增進社會大眾在行方面的便利性,積極推動「智慧型運輸系統(ITS)」之發展,經調查民眾最常使用查詢公車資訊管道為智慧型站牌,智慧型站牌可提供無行動載具、行動電話、手機無網路服務或無法查詢APP 之民眾即時取得公車預估到站資訊,降低民眾焦慮,並協助民 眾 選 擇 公 共 運 具 搭 乘 。 統 計 至 2021 年 本 市 智 慧 型 站 牌已完成 2,437 站建置,普及率達 72.9%。

 

 

 

 

 

 

廢棄物源頭減量與管理

運用各種源頭減量的政策與工具,例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用品政策及推動家具回收與修繕等減量策略,促使市民減少垃圾排出量並提高資源回收再利用量。

 

 


具體成果

 

 

明倫社宅

多元興辦可負擔住宅計畫

優先盤點本市興建社會住宅基地,透過多元管道增加社會住宅及可負擔住宅資源供給數量,並排定長期興建計畫期程及財源籌措計畫,打造永續、智慧、節能、耐震、無障礙之高品質住宅,預計興辦戶數可超過1.9萬戶,並維持95%以上之社宅入住率。目前已提供出租國宅等公有住宅、多元興辦社宅、各類租金補貼及包租代管等多元協助,以多元方式提供戶數合計為4萬4,294戶以上。

為保障弱勢居住權益,本市於2016年首創以公民審議方式,擬定本市社會住宅35%特殊身分保障戶入住機制,其中10%採抽籤制分配給低收入戶(經濟弱勢);20%採評點制分配給難以於社區中租房之族群(社會弱勢)為主,例如長者、身障者、單親、家庭暴力受害者、隔代教養等;原住民族部分則考量原住民族具特殊歷史地位,另提供5%保障戶數,採抽籤制。該機制於2017年大龍峒社會住宅首度啟用,並持續推行至本市所有社會住宅,實踐本市居住正義。本市未來將持續提升社會住宅弱勢族群的保障比例,研擬多元居住類型,以照護市民安全的居住環境。

 

 

 

火災預防

(1)   加強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由消防局、建管處、商業處等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執行營業場所公共安全無預警抽查,並加強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焰標示及落實防火管理,以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三級查核(一級查核-業者自主管理檢查、二級查核-權管機關例行性稽查、三級查核-市府聯合稽查)。

(2)   建立建管消防聯審機制  

申請增建、改建及修建等建造執照,以及變更使用、室內裝修許可時,依「消防法」第13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達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實施防火管理之場所,申請人應於建管處核發施工許可、建築師公會審查許可前,制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並向所轄行政區消防中隊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備查。前揭使用許可涉及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時,應併同審查。

(3)   召開公共安全督導會報

至少每2個月召開1次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協調及督導消防安全管理、建築安全管理、特定目的事業管理、衛生安全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校園安全管理等所屬機關公共安全整體執行作為及工作項目,並邀請專家學者列席,定期檢討缺失、管制追蹤及待改進事項,以增進執行績效,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4)   火災預防宣導

針對火災發生頻繁區域或特定場所,增加防火宣導訪視頻率,並配合社區各項居民參與活動,以攤位或定點駐位方式進行互動重點宣導。為擴大教育宣導成效,達到防災觀念普及化目的,朝「防災、減災、避災」為目標,編製「臺北防災立即GO」市民防災手冊,以深入淺出方式,加強全體市民防災的危機意識。

(5)   為鼓勵民間自發性參與防災事務

為鼓勵民間自發性參與防災事務,提升自助互助比例, 落實防救災在地化機制,本市於 2019 年起全面辦理防災士培訓及認證,廣邀里(鄰)長、里幹事、企業(四大 超商、長照機構、醫院、工廠及高層建築物等)、後備軍人、防災任務學校、防宣人員、各領域防災志工及 具有防災熱忱之民眾參訓,累計至 2021 年 9 月底, 本市民眾共 2,024 名取得內政部核發之防災士證書。